算。
唐朝尚书省为行政官署,其下尚分置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各置尚书(正三品)及侍郎(正四品上),此为三省六部制。
正四品在高官云集的长安虽然不足为凭,但唐朝的侍郎为六部副职,负责六部的实际工作,手中权力极大,朝会时可以上殿面君,称为朝廷大员亦无不可。
侍郎 古代官名。